項莊舞劍,意在沛公。
定遠侯夫人扭送駙馬都尉,意在東宮,這是朱標得出的結(jié)論。
在這個判斷的基礎(chǔ)上,朱標命人調(diào)查應天府、刑部是否存在冤案,一查之下,竟還當真出現(xiàn)了一起有爭議的命案。
調(diào)來卷宗。
朱標仔細審閱。
這是一起發(fā)生在江浦的命案,時間是去年五月。
死者是靠擺渡船只為生的船夫羅根及其妻子羅氏,羅根、羅氏皆為溺死。
詭異的是,羅根溺死在船艙里,羅氏溺死在岸上家中,兩人皆沒有落水跡象,且死者周圍沒有水桶、水盆等蓄水之物。
家中財物丟失一空。
據(jù)旁人證,案發(fā)時羅根的外甥陳欽借住,案發(fā)之后,陳欽失蹤。
江浦知縣就此線索調(diào)查,并在西江口抓獲陳欽,在其身上搜出了三十余兩錢鈔,認為其是殺人奪財,將其判為死刑。陳欽極力否認,說錢鈔乃是羅氏夫婦委托前往烏江鎮(zhèn)學習“霸王酥”手藝,日后也好合伙至金陵開個店鋪,做些買賣。
只是學手藝壓根用不了如此多錢鈔,江浦知縣斷定其有意隱瞞,用刑逼其認罪,最終陳欽畫押,判決死刑。
因陳欽孤女陳苗喊冤至應天府,應天府衙認為案件存疑,曾命江浦知縣再審。二審之后,依舊判決死刑,報送應天府衙,雖沒有更多證據(jù),但陳欽認罪,并講述了殺人奪財?shù)倪^程,應天府也認了,交刑部復核。
就是在復核期間,即去年十一月,陳欽自縊,死在了江浦縣衙監(jiān)房之內(nèi)。
朱標仔細看過卷宗之后,也認為證據(jù)太過單薄,存有逼供嫌疑,而且陳欽若是兇手,沒必要自縊,反正都是死,多活幾日也無妨,若不是兇手,更沒必要自縊,活著申冤。
案件里透著古怪。
朱標沉思再三,招來周宗:“去,將信少詹事、信詹事一并喊來。另外,派人去找一找陳苗,嗯,最好是問一問定遠侯府,那里應該知道陳苗下落。”
周宗領(lǐng)命。
信少詹事李鴻儒、信詹事謝瀚腳步匆匆,進入東宮。
朱標將卷宗亮出來,盯著兩人,沉聲道:“陳欽孤女陳苗寫給信訪總司的信是誰審看的,事關(guān)命案,為何不送東宮?”
一句話,落在兩人耳中就是:他知道陳苗給信訪總司寫過信。
李鴻儒、謝瀚茫然,一頭霧水。
謝瀚拱手彎腰:“殿下,按照信訪司規(guī)制,命案不僅需要遞送東宮,還需信訪司內(nèi)部討論,然后轉(zhuǎn)刑部或地方衙署,督促其處理案件。按理說,只要陳苗的信送到總司,我們不會沒有印象,更不會遺漏才是?!?
李鴻儒點了點頭:“臣確信,沒有這起案件的信訪?!?
朱標目光銳利地盯著兩人:“當真沒有?”
李鴻儒、謝瀚異口同聲:“沒有。”
朱標對這兩個人還是信任的,畢竟是自己親自挑選出來的清廉儒士。
周宗走了過來,稟告道:“找到陳苗了,住在了劉倩兒家中?!?
“劉倩兒?”
朱標瞇了下眼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