鄔妙遇害的最早日期,是15天后。我們已經(jīng)在這個時間點上呆了天,也就說,很可能呆不到那一天。
我問鄔遇該如何應對,他說:如果在那之前,我們就幫助警方抓住了他呢?
怎么抓?
按照鄔遇的記憶,在這之前,那人已殺了兩個女孩,且手段殘忍。警方已并案調(diào)查。根據(jù)我上網(wǎng)搜索得的新聞,事實也確實如此。
兩個女孩都住在開福區(qū),都是二十出頭年紀,相貌清秀可人。從事的工作層次都不高。兩起案件的尸體照片雖然沒有公布,但依據(jù)警方通報和各種傳聞,死狀非常相似,生前受到過嚴重虐待,只可能是同一個人做的。
“下一個受害者,是什么時候?”我問。
鄔遇答:“7月日,也就是明天晚上,也是在開福區(qū)。距離不遠。”
我一方面感嘆這個兇手的大膽狂妄,不過回想起歷史上的甘肅白銀連環(huán)殺人案,不也是這樣,哪怕警方布下天羅地網(wǎng),他依然在一片區(qū)域連續(xù)作案,并且成功逃脫。我同樣也明白的是,盡管鄔遇預知那個人下一次的動手時間和地點,卻無法尋求警方的幫助。一是根本無法向警方解釋,而且說不定會被當成嫌疑人;二是也怕打草驚蛇。
“我們得想辦法收集那個人的犯罪證據(jù)。”我說。鄔遇表示贊同。
“如果能當場抓住他,就不會再有人遇害?!编w遇說,“鄔妙也就平平安安?!?
我看著他的樣子,很沉靜,指間一根煙慢慢地抽。可我知道,他已下定了決心,想要親手抓住哪個人。下了狠心。